|
楼主 |
发表于 2016-7-27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莱科宁不满的马克斯•维斯塔潘防守变线也是如此。从录像来看,荷兰人的“诡计”在于他的第二次动作非常快,就如同罗纳尔迪尼奥的“神牛摆尾”一样。而F1《竞技规则》27.6条如此写到:“通过一次以上改变方向来防守位置是不被允许的。在驶向弯角时,任何车手已经在非赛车线防守他的位置后,移回赛车线时应该在自己赛车与赛道边界之间留出一辆车宽的距离。”
维斯塔潘的移动幅度非常小,尽管他确实有了动作,而这就不像2008年在斯帕的那场经典的莱科宁VS汉密尔顿攻防那样容易判断。
问题在于,F1的规则总是显得复杂。以27.6条为例,明明可以在“一次以上改变方向来防守位置是不被允许的”结束,却偏偏多了一个特殊条件,也就是说只要你切回赛车线时留出一辆赛车的空间,就可以第二次变线(除非你一开始就在非赛车线上行驶)。
这就好比足球比赛里,你在越位规则中加入“一个肩膀的距离超出最后一名防守球员的身位不算越位”。但是,绝大部分时候,哪怕只是一个脚趾的距离,边裁都会举旗,因为规则就是如此写明的,每个球员都接受。但是,F1规则显然留出了空子给聪明的车手。
Sebastian Vettel, Ferrari with Maurizio Arrivabene, Ferrari Team Principal on the grid
Photo by: XPB图片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