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硅谷,可能没有人比史蒂夫·乔布斯更具有传奇色彩了。乔布斯可能是美国工程院唯一一个没有在大学读完一年书的院士。比尔·盖茨虽然没有大学毕业,毕竟正儿八经地上了两年。乔布斯只读了半年大学,又旁听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彻底离开了学校。他入选院士的原因是“开创和发展个人电脑工业”(For contributions to cre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ersonal computer industry)。
乔布斯没有收入,靠在同学宿舍地板上蹭块地方睡觉,同时靠捡玻璃瓶、可乐罐挣点小钱。每星期天,为了吃一顿施舍的饭,他要走十公里到一个教堂去。当时,乔布斯只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所在的大学书法很有名,他也迷上了书法。虽然当时他还不知道书法以后有什么用,但是后来事实证明,乔布斯的艺术修养使得苹果公司所有的产品设计得非常漂亮。比如,以前的计算机字体很单调,乔布斯在设计苹果的 Macintosh 计算机时,一下子想到了当年漂亮的书法,为这种个人电脑设计了很漂亮的界面和字体。
1976 年,乔布斯二十岁时,和斯蒂芬·沃兹尼克(Steve Wozniak)以及韦恩(Wayne)三人在车库里办起了苹果公司,研制个人微机。后来韦恩退出,只剩下乔布斯和沃兹两人。当时一台计算机少说要上万美元,即使价钱降几倍也不可能进入老百姓家。在每一次技术革命中,新技术必须比老的有数量级的进步才能站住脚。乔布斯很清楚这一点,他必须让计算机价钱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才会有人要。为了降低成本,Apple-I 除了有一个带键盘的主机之外,什么外设都没有。但是,它有一个可以接家用电视的视频口,和一个接盒式录音机的接口,保证数据和程序可以存在一般的录音带上。而电视机和录音机在美国几乎家家都有。同年,两人研制出了世界上第一台通用的个人电脑 Apple-I。老百姓花上几百美元就可以买到。十年后,中国的电子工业部主持清华大学等几家单位攻关,研制出了被称为中华学习机的 Apple 的兼容机,当时售价也只有 400 人民币,而当时一台 IBM PC 要两万人民币,所以中华学习机不到两年就卖掉了十万台,超过其它微机同期在中国销售的总和。很遗憾,中国的这家公司,也是我工作的公司,非常不会经营,作风上很像个政府机关而不是商业公司,从来就没有发展起来。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最早的苹果机实际上做不了什么事,只能让学计算机的孩子练习一下简单的编程和玩一点简单的诸如警察抓小偷的游戏。苹果机的操作也很不方便,一般老百姓是不会喜欢用它的。因此,它象征性的意义远比它实际意义要大得多,那就是计算机可以进入家庭。以前,DEC 的总裁认为,计算机进入家庭是最不切实际的假想。现在,乔布斯和他的同事做到了这一点。DEC 为他们的傲慢与偏见付出了代价。个人电脑的出现,强有力地冲击了 DEC 的小型机市场,1988 年,长期亏损的 DEC 终于支撑不下去了,被个人电脑公司康柏(Compaq)收购。乔布斯很清楚,像早期苹果机这样的玩具是无法让广大消费者长期喜欢的。事实上,当 IBM 推出了一款真正能用的 PC 后,一下就抢掉了苹果四分之三的市场。因此,乔布斯开始致力于研制一种真正能用的个人计算机。1984 年,第二代苹果机麦金托什(Macintosh)诞生了。
麦金托什是世界上第一种可以买得到的、拥有交互式图形界面并且使用鼠标的个人电脑。它的硬件部分性能略优于同期的 IBM PC 机,而它的操作系统领先当时 IBM-PC 的操作系统 DOS 整整一代。后者是命令行式的操作系统,用户必须记住所有的操作命令才能用计算机。今天,当我们已经习惯了使用交互式图形界面的 Windows 时,如果要我们退回到 DOS,我们会觉得很别扭。麦金托什和 IBM-PC 当年的差别就有 Windows 和 DOS 那么大。除了界面上的差别,麦金托什操作系统在内存管理上有 DO S不可比拟的优势,因为后者实际可用的内存始终局限在 640K,而前者没有任何限制。麦金托什一出来就卖得很好,因此无论从技术上讲还是从商业上讲,都是一个巨大的成功。 斯蒂夫·乔布斯 图3
谈到麦金托什,必须提两点,第一,它的交互式图形窗口界面最早是从施乐(Xerox)公司帕洛阿图(Palo Alto,斯坦福大学所在地)实验室(Parc)研制出来的。帕罗阿图实验室可能是世界上最有创新同时也是最不会将发明创造变成商品的地方。它另一个改变了世界但是没有为施乐带来任何好处的发明是今天每个人都用的以太网。虽然苹果公司在图形界面用于操作系统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由于它毕竟最先由施乐发明,因此苹果在后来对微软的官司上并没有赚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