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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刚出台的,相信普及全国也指日可待~各位车友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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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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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又忘了以前的ID 于 2011-9-15 16:37 编辑

首例竞驶危驾罪被公诉http://www.qianlong.com/2011-09-15 15:29:01千龙网
  北京晚报讯(通讯员贺志如 陈宏博)因与他车发生纠纷,蒋某驾车在主干道追逐对方车辆并强行并线,造成两车相撞侧翻,进而撞伤两名行人。近日,蒋某被门头沟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北京市首例因追逐竞驶入罪的案件。
  今年5月15日14时50分许,蒋某驾驶宝马在门头沟区主干道新桥大街由北向南行驶中,因怀疑与王某驾驶的本田牌小轿车剐蹭,双方停车发生口角,后王某认为未发生剐蹭并驾车离开。
  蒋某一气之下,高速驾车从王某左侧车道猛追,追出50米左右要超过王某车辆时,蒋某突然向右猛打方向并线,致使两车相撞并冲出隔离带,将骑车途经此地的一对母子撞伤,并撞损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本田车也当场侧翻。当时本田车中坐有四人,宝马车内亦坐有两人,庆幸的是车内人员均无大碍。后经法医鉴定,被撞伤母子均属轻伤,本田车主属轻微伤。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门头沟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蒋某为别停对方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高速追赶中强行并线,致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轻伤及2万余元的较大经济损失的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规定。因案件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程度,故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编辑:安勇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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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很啊。。。。。。
发表于 2011-9-1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那两个瓜婆娘在路上玩“亲热”的那档子事吧
发表于 2011-9-15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病
发表于 2011-10-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10-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算新闻啦,,醉驾和街道竞速追逐入刑。。。前段时间已经沸沸扬扬啦~~
发表于 2011-10-3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帝都刚出台的,相信普及全国也指日可待~各位车友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了!!!

fissa 发表于 2011-10-3 11:20
嗯嗯。。。有视频的~~哈哈!

我还好~现在路怒症已经非常的轻微啦~~

今天在山路上,我打过不下十次的右转弯灯给别人让车。这个算蛋定一哥了吧?
发表于 2011-10-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wjm567 发表于 2011-10-3 21:20
今天在山路上,我打过不下十次的右转弯灯给别人让车。这个算蛋定一哥了吧?

山路还真是要小心,,,尤其是家人可能还在车上吧?!
发表于 2011-10-4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帝都刚出台的,相信普及全国也指日可待~各位车友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了!!!

fissa 发表于 2011-10-3 22:17
山路还真是要小心,,,尤其是家人可能还在车上吧?!

山路,陌生,坡陡,多雾,下雨,sx4,这一切都凑一起了。
发表于 2011-10-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wjm567 发表于 2011-10-4 07:34
山路,陌生,坡陡,多雾,下雨,sx4,这一切都凑一起了。

sx4很差嘛?中肯评价其跑山的感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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