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雾天行车注意使用“双闪”
本帖最后由 阿诺 于 2011-12-21 22:46 编辑汽车危险报警闪光灯,通常称为的“双闪”,它作为一种信号,提醒其他车辆与行人注意本车发生了特殊情况,它有一定的使用范围,而在真正的交通道路上,该使用“双闪”而没有使用的情况到处可见。对于这种现象,笔者认为并不是驾驶者故意不去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而确实有可能不是十分了解在哪些情况下应该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1.一般道路上,雾天行车使用“双闪”。
雾天的情况也要分多大的雾,如果雾不是很大,能见度还不会影响到按照道路规定车速下的行驶,那么就不必开启“双闪”。但如果是大雾,能见度很低的情况下,一定开启“双闪”。 2.在高速公路上,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情况,低能见度小于100米时使用“双闪”。
高速公路一般来说在发生如上情况应该会停止使用,而对于突发的如上情况,就应该尽快开启“双闪”,车辆尽快缓速驶离高速公路。要非常注意,否则可能会因为一辆车的不开启,就引起几十辆车连续追尾的悲惨情况。
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使用“双闪”。 这种情况大家最应该注意,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一般车辆就会停止在道路中间或者车速十分缓慢。而如果不开启“双闪”,后面到来的车辆就不能判断前方车辆情况,以为前方车辆在正常行驶,尤其是道路车辆比较拥挤的情况下,容易引发另一起交通事故。 4.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牵引车辆车速较慢,而且有时候跟在后方的车辆并不能看出前方是在牵引,以为在正常行驶。如果情况好,可能会长时间跟在后面而不知前方道路其实很畅通。如果情况不好,就会造成追尾。 5.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要开启“双闪”。
临时停车一般都是车辆发生故障或者车主有紧急事情,这时候开启“双闪”是告戒其他车辆注意。
除上述情况外,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可不能随意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随意使用,按照现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也要罚款100元,因此正确的使用“双闪”而不乱用,是每个驾驶者都应该知道的常识
gochinway24;) gochinway06;) 再次走进考场,重温当年考驾照的美好时光!!!!!gochinway05;) 双闪是个好东西gochinway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