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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取消私家车年检 真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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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2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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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昨日开幕。市政协委员张学虎提交《关于取消私家车强制年检的提案》,反映目前机动车年检制度混乱、年检流于形式,呼吁取消当前的机动车辆年检制度,推动机动车辆年检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在实际操作上提出改进年检制度的具体措施。
张学虎在提案中表示,“按照目前深圳机动车保有量260万辆计算,每年年检车辆保守估计不少于170万辆。经测算仅检车一项,每年车主就要消耗87.5万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按200元最低创造财富计算,光检测车就耗费1.75亿元社会产值”。

机动车年审制度
再引质疑
2013年8月15日起,深圳商报以题为《机动车年审形同走过场》连续报道机动车年审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报道中提到,机动车要年审,先消除违章记录,再进行尾气检测、填写申请表、盖章、等候结果……市民质疑机动车年审合理性的声浪日益高涨。
市“两会”开幕前夕,有网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帖称,在广播中听到有政协委员提议今后不应再对私家车进行年检,这样能省下很大的社会资源,提高整体效率,或至少五年再审一次。据说发达国家没有年检一说,是否需要检修应该车主自己说了算,并呼吁支持私家车不再年检请尽快转发。
市政协委员苏醒表示,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现在的汽车质量很好,加上车主对自己的车都很爱护,车辆开个10年都没有大问题,他认为就算私家车年审不能取消,也应该将年审间隔延长至5年。
苏醒提出,私家车年审制度应该更加人性化。比如,可以考虑根据车辆违章纪录,弹性化设置年审时间间隔;另外,也可以将机动车按照检测结果分成优、良、一般、差等几个档次,从而根据评级高低,划分年检期限。而现有的机动车年审的做法却是,只要合格就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大大增加了车辆年审的负担。
现有年检制度 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市政协委员张学虎在提交《关于取消私家车强制年检的提案》中称,机动车年检在维护交通安全方面根本不起作用,当前车辆年检制度权责不清、滋生腐败、效率低下,存在如下问题:

问题一 检测单位未见担责
张学虎透露,机动车年检目的是保证交通安全,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车辆检验部门应当对检查合格后的车辆负有一定安全责任。但遗憾的是,尽管各类安全事故频发,但却没有看到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检测单位被追究责任的案例。
张学虎指出,这几年,汽车因为安全隐患每年都有数起被召回事件,但所召回汽车中,同样也没有听说一起问题车是由检测单位发现的。这两个事例,足以说明机动车年检根本起不到维护交通安全的作用。

问题二 浪费社会资源
提案指出,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机动车强制年检还滋生了腐败空间,让年检形同虚设。来自媒体的报道显示,一些验车场门口往往都有有偿帮助车主验车的“车虫”,“车虫”与检测场形成灰色利益链条,只要车主肯掏钱给中介,车况再差也能“合格”。而如果走正常流程,验车时诸如“调灯光收费”等潜规则比比皆是,即便是刚买的新车也能检出“毛病”,伺机刁难,检车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
车检其实是在推高用车成本,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以深圳为例:为了审车,车主至少需请假半天。按照目前深圳机动车保有量260万辆计算,每年年检车辆保守估计不少于170万辆。经测算仅检车一项,每年车主就要消耗87.5万个工作日,一个工作日按200元最低创造财富计算,光检测车就耗费1.75亿元社会产值。这还不算检车过程中消耗的油费和缴纳的检车费。

问题三 干预市场滋生腐败
提案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强调“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平等交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汽车尤其是私家车的责任主体是车主,车辆安全由生产厂家负责,汽车从出厂到报废应由厂家监督维修店对汽车在定期保养时完成检验,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由厂家召回车辆修复。 当前车辆年检制度权责不清、滋生腐败、效率低下。
建议深圳率先

取消车辆年检制度
针对目前机动车年审存在流于形式、权责不明确等问题,张学虎向市政协递交提案并提出建议。
一、作为先行先试的特区城市,深圳应当率先呼吁取消车辆年检制度。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实施,但其《实施条例》自2004年施行后未进行过修改。呼吁加快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十六条,取消乘用车辆年检
二、变当前强制检查为“车辆体检制”。应当借鉴国外成熟做法,采取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检,对私家车实行自愿检车的办法。例如,可以参照法国的做法,新车4年内免检,4年后每2年做一次“体检”。由检车部门出具检查报告,车主自行决定修车地点,修完后提交合格报告存档即可。这样更能达到车检的政策目的,同时节省双方大量时间和精力,又能大大减少车检单位滋生腐败问题。
三、在不能修改相关法律前,建议扩大车检资质单位范围,推动车检制度市场化。政府应该进一步放开许可证管理,将检车资质授权给更多汽修企业。可以考虑把许可证发给具备资格的各大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指定年检单位为其利益把关。这样一来,车辆检查手段更加灵活,网点遍布,全天候经营,节省车主大量时间和精力,大大遏制“车检中介”。政府也可减少了人员、设备开支,达到政府、车主、市场多方共赢。

(原标题:委员建议取消私家车年检)
发表于 2014-2-22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噢!~··也就是闹闹而已~~`官员们看都懒得看~~·
发表于 2014-2-22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取消吧。。
但需要交警加大公路上的灯光问题查处 没有灯的 晚上不开灯的 晚上灯太亮的一律拦下来扣分
发表于 2014-2-23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权贵部门能把这块儿肥肉扔了吗。
发表于 2014-2-23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上青天啊……
发表于 2014-2-23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改变的是年检的内容形式,1,应该取消对机动车技术状态的查验,只保留对机动车手续的查验,即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这关系到盗抢车和套牌车,建议对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进行铅封,年检只要查验铅封无人为破坏更改就好了,至于车辆的性能状态,比方说你开车刹撞车不住肯定得自己赔吧?那就有个责任在里面,这和车管所的检验是完全不搭边的事,从未听说过某人因为年检过关而改变自己的行车习惯,导致车祸率上升---比如说上午年检合格,下午你开车会因此缩短跟车距离吗?下午上高速你会因为年检合格而提高行驶速度吗?如果年检不合格,你会因为这样就电话拖车公司,让他们派车来把车背去修理厂检修合格再上路吗?显然都不会,哪怕你的车手刹完全失灵,脚刹也很弱,你任然会很小心的把车开到修理厂---可能你会只用1档------这正是你的责任的体现----你知道你若撞车,得自己掏腰包,车管所不会帮你 出一分钱,至于保险公司,若你的事故过多,可能会面临拒保的待遇
发表于 2014-2-2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手双脚支持,起码5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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