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cpt 发表于 2009-4-24 15:38
很多事要通过现象看本质,如果没有相关**的默许和支持,此人一天也混不下去。阿诺 发表于 2009-4-24 15:43
gochinway48;)ST豪豪 发表于 2009-4-24 18:00
我希望被打的人是我`~!如果是我该有多好啊~!我永远都不用工作了~!ST豪豪 发表于 2009-4-24 18:01
如果是我``打完我``我就不这说这痛就那疼``我天天看医生``天天找他拿钱``我看他能打我多少次~!dengwei 发表于 2009-4-24 18:54
口水~~!DEREK 发表于 2009-4-24 21:05
警匪一家xiaohai208 发表于 2009-4-24 21:55
也难怪,“110"的才用捷达,和宝马是两个级别,当然不敢对它怎么样了。有谁见过打工仔会得罪老板的?况且这不单是老板,还是“黑色会”的。。。想想都怕。怕它会咬人哦!阿童木 发表于 2009-4-24 23:04
这是个个案,但是代表了最严重的社会矛盾,我也睡觉去了~奇兵富康 发表于 2009-4-25 01:19
草你马勒格壁的~~fissa 发表于 2009-4-25 02:32
这是个个案,但是代表了最严重的社会矛盾,我也睡觉去了~阿童木 发表于 2009-4-24 23:04 http://www.chinwa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趋势可怕。。。gochinway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