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吃一斤:吴宗宪被判刑?
gochinway06;) 才看到:吴宗宪掏空公司被判刑22个月 赌咒发誓证"清白"
据台湾媒体报道,吴宗宪掏空联明科技公司325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06万元)一案,因吴宗宪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综艺天王”前日被判22个月徒刑,缓刑3年,罚款30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60万元)。有媒体致电其经纪人,对方称吴宗宪从头到尾都是清白的,“对于这场无妄之灾,我们将上诉到底”。吴宗宪则在微博以父母名义发誓,称自己从未做过违背良心的事情。
吴宗宪此前投资LED节能产业阿尔发光子科技公司,不但亏损连连,还被检方调查出涉嫌和上市公司联明行动科技前董事长许丰扬勾结,利用假交易共同掏空联明资产,去年被以业务侵占等罪起诉。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之后,该案于27日判决,因吴宗宪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被判1年10个月徒刑,缓刑3年,罚款300万新台币。
前晚,吴宗宪高调在微博澄清:“宗宪一生在艺能界30余年只懂得为大家表演,奉献青春岁月只为博君一灿!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我一辈子从未经手财务,又怎么会去做出有损名节的勾当!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一个清白,我也交由律师全力捍卫个人的名节!”为表白自己心迹,吴宗宪还以父母之名立誓,“‘斗室之内,但见高洁人品’,是我从小的庭训!以父母为名,立下重誓!”
吴宗宪的委任律师透露,检察官在最后一庭“论罪”时的投影片中放了吴宗宪在今年金曲奖上演唱的照片,说他“应该继续留在娱乐圈服务大众,提供认罪协商的机会,并口头要求要做公益演出”。 {:4_658:}
法官是他粉丝?“应该继续留在娱乐圈服务大众,提供认罪协商的机会,并口头要求要做公益演出” 不会吧 捞偏门捞多了 {:4_666:}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死胖子 发表于 2013-12-30 11:55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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