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螺丝 发表于 2011-4-23 01:24

大哥,我没撞坏你车吧
对不起啊,我不该当你路
您先走

以后得这么说 要不让灭口呀

fissa 发表于 2011-4-23 01:29

疯狂螺丝 发表于 2011-4-23 0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哥,我没撞坏你车吧
对不起啊,我不该当你路
您先走


gochinway28;)

myzx 发表于 2011-4-23 09:27

fissa 发表于 2011-4-22 2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心理问题,,现在是很普遍的社会问题。。。

其实在下在想。。。这些事情的发生是否迈向先进及文明路程之前的过程?
是否也意味着未来这个社会患上精神病巴仙率会渐渐的提高呢?chinway12tiger

老衰 发表于 2011-4-23 10:13

丧心病狂,自取灭亡

BlackGold 发表于 2011-4-23 10:30

Ta不S,天理难容

0576vv 发表于 2011-4-23 11:22

代表浙江人民表示赞同

xsara-turbo 发表于 2011-4-23 11:28

這種做事不經大腦的傢伙就應該判死刑

三只猫 发表于 2011-4-23 14:07

唉~~死了又不能改变社会现实,麻木了!期盼劳动人民翻身的日子。

boundaras 发表于 2011-4-23 14:33

“要加薪”的下场,领导们这次高兴了,有的可说了。

大嘴怪 发表于 2011-4-23 19:32

教育问题 只教学不育人的必然产物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药家鑫,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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